广州将探索与周边单位、小区共享非机动车停放区,建设非机动车立体停放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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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78号提案(《关于提升非机动车停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案》)。答复称,广州市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资源供需失衡问题日趋突出。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指导各区政府探索与周边单位、小区共享非机动车停放区,建设非机动车立体停放设施等方式,设法解决重点热点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难问题。
记者了解到,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主要供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市民自有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在具体实践中暂不具备各类非机动车分区停放条件。答复中提到,近年来,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督促各区政府按照“应设尽设”原则增设、完善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截至2022年底,全市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停放容量约为74万辆(中心六区约为54万辆)。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督促各区政府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加大挖潜力度,不断增设、完善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
对于科学规划,聚焦重点的建议,答复表示,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迅猛增长,广州市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资源供需失衡问题(特别是热点地铁站出入口、大医院、写字楼商圈周边等)日趋突出。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指导各区政府探索与周边单位、小区共享非机动车停放区,建设非机动车立体停放设施等方式,设法解决重点热点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难问题。
对于加强管理,疏堵结合的建议,答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同时,上述法律法规也规定了相应的罚则。目前,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道路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每周组织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下一步,市公安交管部门继续加强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工作。
对于完善功能,提升服务的建议,答复提到,近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筹,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对于提案提出的地铁站、公交站、医院周边建设一批具备充电、遮雨功能非机动车停放区的建议,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指导各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具备条件的区域探索实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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